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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日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公布 莱阳法院1起案例入选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3 18:06:00    

大小新闻客户端6月13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王乃正)6月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全省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其中,莱阳法院办理的“翟某卿诉隋某光排除妨害案”入选全省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该案例中,翟某卿、隋某光系南北邻居。隋某光将自家平房的屋顶出租给光伏厂家安装了光伏发电板。翟某卿认为隋某光安装的光伏发电设备高耸在其房屋前面,严重影响其通风采光等,进而提起诉讼,要求隋某光拆除全部光伏发电板。经过法院现场勘验,确认光伏发电板对翟某卿房屋的采光、通风均造成不利影响。莱阳市人民法院认为,隋某光在其平房上安装的光伏发电板对翟某卿家的通风、采光造成了较大影响,翟某卿有权要求其排除妨害。在能够整改的情况下,全部拆除将浪费资源,也与国家所倡导的发展清洁能源的政策精神相悖。法院多次进行现场勘查,协调光伏安装厂家制定整改方案,最终判决隋某光对案涉光伏发电板的位置进行合理整改。

本案系因安装光伏发电板产生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随着农村太阳能光伏租赁项目的推广,因设备安装不当引发的相邻权纠纷逐渐显现。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件性质、侵权程度、资源合理利用等因素,在保障采光、通风等基本权利的同时,也促推绿色、低碳、环保的清洁能源有效利用,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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