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2024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新闻发布会。有记者问,广东省版权局已于近日发布《广东省版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请问制定该办法有何意义,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是什么?
广东省版权局版权和印刷管理处处长王大树表示,《广东省版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25年4月11日起施行,分为总则、专家入库、专家的权利和义务、专家出库、专家的使用、责任追究、附则,共7章24条。《管理办法》界定了专家和专家库的内涵,明确了专家库的管理原则,区分了主管部门、日常工作部门、委托协助单位的职责分工,规范了专家入库、出库的条件(情形)和程序,列举了专家可以参加的活动及权利义务,细化了专家的使用方式,具有体系完备、设计科学、程序规范等特点。
王大树补充,广东是版权大省,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最新统计,广东省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11504.47亿元人民币,占全国总增加值的12.8%,占全省GDP的8.91%。近年来,广东共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3个、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和园区(基地)25个,荣获“中国版权金奖”7项。当前,人工智能、数字创意等新技术、新业态快速发展,对版权治理提出了严峻挑战和更高要求。在这一背景下,《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对广东版权战线具有积极意义。
一是有利于健全版权制度体系。2021年12月印发的《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要求“建立版权专家库”,2023年1月施行的《广东省版权条例》要求“规范专家库运行管理和专家咨询工作”。《管理办法》将国家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实践,为版权强省建设和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增添了更加坚实的制度举措。
二是有利于提高版权工作质效。版权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管理办法》的出台,能够有效整合机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的版权人才,建立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协同机制,充分发挥版权专家优势,解决过去专家资源分散、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不断提升版权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权威性。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卢绍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