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越来越多人喜欢在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社交平台上发表言论。但在网络世界发表不当言论,可能触及法律底线。近日,闽清法院东桥法庭调解了一起网络言论引发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据了解,2020年,刘某在黄某经营的餐厅上班,之后离职。因为工资和奖金问题,刘某与黄某发生纠纷。刘某认为黄某拖欠其部分奖金,而黄某认为刘某不服从管理,违反规定,所以不应发放这部分奖金,双方争执不下。
情绪激动之下,刘某多次在网络平台发表对黄某具有人格侮辱性的言论并公布黄某的住址信息。前不久,黄某将刘某诉至闽清法院,要求他停止侵犯隐私权和名誉权的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闽清法院受理该案后,联系刘某对其释法明理。他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表示已经删除不当言论,希望法庭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刘某和黄某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向黄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并当场对黄某赔礼道歉,写下一份保证书交给黄某,黄某申请撤诉。(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周文清)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