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8日讯(海峡导报 张艳峰)为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惠民安居作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精神,厦门市自5月8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政策,首套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全面下调0.25个百分点,预计惠及全市数十万缴存家庭。
本次利率调整以5月8日为执行节点:对于当日及之后新发放的公积金贷款,直接适用新利率标准;存量贷款将于 2026年 1月1日起统一调整利率,确保政策红利全面覆盖。调整后具体利率标准为:首套房5年以下(含5年)利率降至2.1%,5年以上利率调整为2.6%;二套房利率同步下调,5年以下(含5年)不低于2.525%,5年以上不低于3.075%。
此次利率调整将显著降低缴存人还贷压力。举例来看,以首套房贷款120万元、3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为例,调整前月供为4962.69元,总利息支出58.66万元;调整后月供降至4804.10元,总利息减少至52.95万元,单月减负158.59元,累计节省利息5.71万元。若以100万元同类型贷款计算,月供将由4136元下降至 4003元,总还款额从149万元降至144万元,直接减少5万元成本。
来源:海峡导报